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可以请求休假,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扣减工资。同时,高温天气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也不得扣除劳动者工资。另外,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将其纳入工资总额。综上所述,高温作业可申请休假,单位不得扣减工资;高温天气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不得扣除工资;高温津贴需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请求休假,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扣减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 温 津 贴 如 何 发 放 ? 哪 些 情 况 不 发 放 ?
高温津贴是指在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对高温下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岗位职工发放的津贴。根据不同地区和情况,高温津贴标准有所不同。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每人每月可获得不低于60元的津贴,而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的劳动者每人每月可获得不低于45元的津贴。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在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权利,不得扣减工资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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