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重伤不能简单的理解成伤残级别的叠加,而是应该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针对人体不同的器官和部位来判断构成何种伤。比如手损伤中,即便有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也还是在“轻伤”的范围,但如果在眼睛鼻子五官处有别级别的伤,很有可能就构成重伤。
一、轻伤要如何进行鉴定
轻伤可以由当事人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1、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2、人体轻伤鉴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担任鉴定人。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骨裂能鉴定为轻伤吗
这个就要看骨裂的程度了,如果严重有可能达到轻伤一级,如果不是很严重有可能就是轻微伤,具体以鉴定结论为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9.1重伤一级
(1)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2)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5.9.2重伤二级
(1)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
(2)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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