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独生子女护理假,老龄社会如何常回家看看
近年来,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逐步进入老年人行列,独生子女如何照顾父母成为社会性难题,引起国家与地方层面重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地方层面也相继制定政策,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的权益。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包括河南、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间,享受护理假权益。
这其中,河南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时间最长,为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广西和海南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福建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
此外,四川、重庆、湖北等地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也在酝酿中,但尚未正式出台。
湖北与重庆都提出,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四川则将照料假拟定为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
此外,上述大部分地区均明确,享受这一政策时,独生子女父母需年满60周岁,且强调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民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截至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如何让这一庞大群体老有所依、让子女有机会尽孝,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相关的政策建议不断。
今年两会期间,就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至今已36年,但随着国情变化,原来的规定不再适应现在的实际状况,建议对探亲假次数及假期进行修订,让“常回家看看”变得可行。
值得关注的是,在地方层面,政府的政策制定也越来越细致。
去年公布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就提出,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
近期公布的《“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也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制定完善带薪休假政策,为子女照顾父母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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