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在外忙了一天,找一家既能住宿又能洗澡的旅馆休息,但因旅馆水管跑水,不开发票惹了一肚子气,经消协调解,消费者获得发票并得到退款50元。
2007年2月28日,天义张某向宁城消协投诉在某旅馆住宿因未能洗澡与旅店称诺不符另外不开发票,消协调查发现:2007年2月23日晚12时左右,张某到该旅店住宿要求能洗澡价款由180打折120元,因房间水管漏水没洗成澡,退房时没退押金。椐据《消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规定,结果经营者给张某开了单据,并表示谦意。
笔者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一定要索要发货票,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发票可做为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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