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和讹人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3-03-15 08:41:00 2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两者的区别在于:寻衅滋事行为人勒索的动机是为了满足精神上的刺激,故意炫耀,因此犯罪往往是当面地、直截了当地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人索取财物是主要目的,因此他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常常以间接的或当面暗示的方法进行,往往采取隐秘的方法,持着不愿让人觉察的态度。

一、抢劫罪能不能判成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是不可能判成敲诈勒索罪,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行为。敲诈勒索罪是可以变成抢劫罪的,具体情况如下:

1、从行为的暴力程度上来分析。首先,是否直接采用暴力手段并不能成为区别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标志。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抢劫罪是指当场采用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从被害人的意思自治程度上来分析。抢劫的被害人丧失了意思表示的自由,处于极度紧迫的危险状态,除了当场交付财物之外,没有选择的余地,否则其生命、人身当场会遭受侵害。而敲诈勒索的被害人没有完全丧失自由意志,还可以采取权宜之计,但由于精神上感到恐惧,有能力反抗而没有反抗,意思表示上存在瑕疵。

3、从行为人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与占有财物在时空上的关系来分析。具体言之,使用暴力、暴力威胁手段与占有财物是当场完成的,就是抢劫罪。如果这两者在不同时空完成,也即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和占有财物两者在时空上存在分离,行为人的行为则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不具有紧迫性,行为人往往扬言如不满足要求将把威胁内容变成现实,通常设定某种不利后果转为现实的时间间隔,一定程度上为被害人遭受物质或精神上的伤害提供了缓冲的余地。

二、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哪里

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的情况与抢劫罪确有一些共同之处:(1)都可能使用暴力、语言威胁手段,获取他人的财物;(2)在构成犯罪方面,对财物都没有数额方面的要求,这是因为在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的法条中,都没有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规定。

但是,它们也有很多明显的不同之处:(1)在客体方面。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2)在主观方面。寻衅滋事中,行为人具有寻衅滋事的故意,或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或是为了挑衅社会,蓄意生事,大都具有横行霸道,危害公共秩序的性质,并且使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处于从属性的地位,其矛头所向并不在于他人的财物,而在于显示自己的威风;而抢劫罪中,行为人抢劫故意的主要内容就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是抢劫罪的唯一目的,他人财物是抢劫的唯一指向;(3)在客观方面,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也具有各自不同的表现形态。寻衅滋事常常发生在公共场所,多数临时起意,结伙公开进行;抢东西时很少直接使用暴力,而是以暴力相威胁,在众目睽睽之下放刁撒野,本来可以抢更多的财物却无意去抢。抢劫罪的行为则恰恰相反,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发生在僻街静巷、田间地头、人稀车少的地方,或者在夜晚进行;一旦被群众阻止,往往夺路而逃;有可能抢到更多的财物,一般都不以抢到较少的财物为满足;虽有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抢劫的,但一般都是事先经过精心策划,事后及时逃离现场。

三、抢劫罪与其他相似犯罪的区别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作为抢劫论处。

(二)本罪与抢夺罪的界限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都是当场可以实施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是扬言将要实施,并不一定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能够实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才能实施。

3、抢劫罪是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迫使被迫交出财物的时间、地点,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在以后指定的时间、地点交出。

4、抢劫罪占有的财物只能是动产;敲诈勒索罪占有的财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5、抢劫罪除使用威胁手段外,还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往往同时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敲诈勒索罪,不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不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

6、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故意的内容是抢劫;敲诈勒索罪故意的内容是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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