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东莞户籍居民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在东莞市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注意事项:
1、外省户籍补换身份证,可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
2、只受理有效期满、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首次办理身份证或者申请临时身份证的,需要回原户籍地办理。办理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原件,由照相馆出具,记得保存好);
3、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在校学生可不提供,但需提供就学证明);
4、原居民身份证(原件,丢失补领情况的可不提供)。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所在镇街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是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注意事项:东莞异地身份证办理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场采集指纹。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也有法律规定,第一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2013年以后,以二代证为主,全国尚未换证的公民还有很多。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同时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自愿登记指纹信息,从2013年起,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户籍派出所先期试行身份证自愿登记指纹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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