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继承的最新政策: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运用权,拥有权归村团体。宅基地既不能销售,也不能承继,但能够在本村团体内流通,经过土地处理部分依法赞同,发放证件;
2、由于我国施行城乡二元系统,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承继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团体的财物;
3、由于乡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联系,有些人不情愿农转非,乃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
4、宅基地运用权人依法对团体拥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运用的权力,有权依法运用该土地建造居处及其隶属设备;
5、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为保证农户日子需求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子及小院子运用的土地。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确权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想要继承农村的宅基必须要有房屋为基础,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继承权利;宅基地只能继承使用权,目前宅基地权利分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类,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资格权只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获得,而只有使用权能够进行继承。想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宅基地上必须要拥有房屋,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宅基地上房屋倒塌之后,这一类宅基地不允许继承,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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