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送达诉讼文书的程序。当受送达人是公民时,本人不在的话,可以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定代收人,应当送交代收人签收。
当将诉讼文书送达到受送达人时,应当直接将文书交给他本人。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本人不在的话,可以由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定代收人,应当送交代收人签收。
直 接 送 达 与 留 置 送 达 的 区 别
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指将文书交到当事人手中,而留置送达则是指将文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或者工作地点,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签收。
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在送达时间和送达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直接送达要求当事人亲自签收,而留置送达则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签收。在实际操作中,直接送达适用于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等;而留置送达则适用于一些较为复杂的法律文件,如起诉状、判决书等。
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的差异在于送达对象和送达方式的不同,选择哪种方式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文件和送达情况来决定。
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直接送达要求当事人亲自签收,而留置送达则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签收。在实际操作中,直接送达适用于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等;而留置送达则适用于一些较为复杂的法律文件,如起诉状、判决书等。因此,选择直接送达还是留置送达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文件和送达情况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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