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房产离婚时的分割: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继承房产离婚时怎么处理呢?
根据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时间不同以及继承人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婚前一方继承房产;
第二种是婚前双方继承房产;
第三种是婚后一方继承房产;
第四种是婚后双方继承房产。
接下来结合以上四种情况对继承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作出具体分析。
1、婚前一方继承房产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一方继承来的房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该是该方个人房产,并且不随结婚时间的延长转变为共同财产。因此这种情况在离婚时,房产与另一方无关,不进行分割。而如果双方进行了财产约定,并且对该继承房产的归属约定为夫妻共有的,则离婚时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2、婚前双方继承房产婚姻登记之前双方共同继承房产的,通常是发生在双方谈恋爱到谈婚论嫁时,或婚前同居时,被继承人明确表示房产归二人共同继承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继承的房产属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由于其隐蔽性,一般都要分割请求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被继承人有明确意思表示房产归于二人共同继承,否则可能会对该方不利。
3、婚后一方继承房产婚姻登记以后夫妻一方继承房产的,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如果夫妻一方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房产属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由一方继承人单独所有,则该房产仍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在双方之间进行平等分割;如果在遗嘱中明确说明房产指定给夫妻的一方所有,则继承的房产归指定的被继承人一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再进行分割。
4、婚后双方继承房产婚姻登记以后双方继承房产的,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婚后夫妻双方所继承的房产属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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