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若违反该义务的,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一、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有哪些
公司监事行使职权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6、依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董事怎么产生
董事会作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构的业务执行机构,是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董事会由各董事组成,董事通过行使董事权利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因此在选择公司董事时应该根据公司的发展业务方向以及未来的公司发展,经综合考量后进行选择,根据董事的身份不同分为职工董事和非职工董事,产生方式如下: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是有哪些
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其他义务。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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