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征地补偿款的归属,但由于其是在农民失去从事农业生产所必须的土地后得到的一种国家补偿,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收益有密切的联系,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因此,该部分财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att.110ask.com/tutuku/106/106005/07egy56bfh2ia.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征地款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征地款不一定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当事人是在婚前就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的,那么婚后获得的征地款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如果当事人是在婚后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那么征地款在夫妻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