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宣传商品房退房合法吗
若因开发商广告夸大虚假而遭受损失者,可要求退房并解除购房合同。援引自2021年启用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生效时,行为人因此获得的财产应予退还;无法退还或无须退还的,需折价补偿。有过错方应对受害方进行赔偿,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如法律另有规定,依其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学区房虚假宣传怎么赔
涉及开发商虚假宣传所致损失赔偿,将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补偿。若损失难以衡量,则参照侵权方因侵权获利之额予以认定。若开发商虚假宣传构成违约,则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双倍返还订金及赔偿损失等。如卖方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利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骗取买方钱财,足以构成犯罪的,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开发商涉及欺诈的虚假宣传行为,应据购房者要求适当提高赔偿额度,即以购房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为准;若赔偿金额低于五百元,则以五百元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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