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我们必须明确区分押金与违约金这两个不同概念。通常而言,押金主要具有资金担保功能,而非违约金所承载的违约补偿之责。违约金则为违约行为发生后,合同一方当事人须支付的因违反合约条款所产生的责任承担方式。若经双方协议确定的违约金金额无法弥补实际损失数额,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据当事人申诉请求酌情进行增减调整;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出了实际损害程度过多,那么同样可依当事人的申请对其进行适当削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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