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决定成败。注意细节,在合同审查中显得尤为重要,如有的含涉外因素的合同中,首部经常列明“定义”,是对本合同正文词汇和概念的界定和说明,在合同审查中必须仔细推敲,“定义”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准确理解、反复斟酌、避免歧意。合同尾部若附有“说明”或“附件”,审查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此外,首部和尾部还要结合正文部分进行审查、校核,防止出现偏差,如果不注意这些细节,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印章使用也是合同审查中易被忽视的一个细节,目前大多数公司特别是基层单位印章使用相对混乱,如签署合同和补充条款应使用印章不一致等,企业法律实务中签订合同要求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对账应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签收货物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等。在具体审查中这些细节应当加以注意,
另外,还要注意地址这一细节,许多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或一家公司拥有多处经营地,为防止纠纷发生时可能出现的双方沟通不畅,函件无法送达等情形,在合同文本中要确认双方信函、文件等的送达地址,明确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约定一方按确认地址发出有关信函多少日即推定对方收到。
合同审查是一项对审查者的要求较为全面的工作,不但要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还要熟悉企业管理、经济运行的相关业务。企业特别是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学习、勇于实践、探索规律、积累方法,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形成经验、在经验中总结方法、用方法来服务工作,逐步形成适合自身企业特点的合同管理模式,有效把握合同审查的方法和技巧,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规范采购合同文本
对于不同类别的供应商应采用不同的采购合同格式:由于A、B类供应商与企业是长期合作关系,因此应签订一年内或一个较长时期内有效的一般性(框架性)合作协议,以后每次订货时,以双方传真或信函形式往来的订货清单或采购指令为准,免去频繁起草采购合同的繁琐;针对C类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格式,则应包含合作协议的相关条款与订货清单的内容,不能只有订货清单。合作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以避免日后因交易产生的经济法律纠纷而带来的经营风险:
1.供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银行帐号、税号等基本信息;
2.对订货清单或采购指令法律效力的说明:如“依据本合同所制定的补充合同、订货清单、采购指令及相关修订书等,与本合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关键名词术语的定义和解释;
4.产品的技术规格和标准;
5.知识产权的约定;
6.包装、运输与保险;
7.结算条件:含结算期的约定、信用期、对帐时间和方式、付款方式、币种、发票类型和提交时间,等等;
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9.反贪条款:防止贿赂和贪污行为;
10.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的定义;
11.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情形约定;
12.合同期限;
13.争议的解决方式(尤其应注意仲裁或诉讼地点的规定)。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