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凶宅”历史被判退房款
时间:2023-04-22 16:12:18 4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摘要]卖房隐瞒\"凶宅\"历史房主遭买主起诉判退房款

隐瞒“凶宅”历史被判退房款

法院认为发生过凶杀案可造成房屋贬值交易时应如实告知买家

备受关注的成都“凶宅”买卖案,金牛区法院审理后昨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人们对住宅内发生的凶杀案件感到恐惧和忌讳,这种情况可能造成房屋贬值,卖方应如实告知。因此,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卖方退还全部房款31.8万元。

回放买到“凶宅”告到法院要求退款

去年9月,在成都工作的李骞通过房屋中介,以3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位于金牛区为民路的近70平方米的二手房。10月12日,李骞向房主刘少文付款后,拿到了房子。然而,李骞装修时却从邻居处得知,这套房子里曾发生过凶杀案。李骞到派出所了解到,5年前,房主的儿子曾在房间里将一名小女孩杀害并碎尸肢解,并被判处死刑。李骞找到中介,但中介的人表示不清楚这件事。随后,李骞多次联系刘少文夫妇要求退房,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李骞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退款。

激辩忌讳“凶宅”是风俗还是迷信

去年12月3日,金牛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李骞认为,这样的房子使人产生恐惧,无论是谁都不敢住。

然而,刘少文却认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卖方必须告知房屋的“历史”。“法律和房地产法规上没有‘凶宅’一说。发生过命案的房屋并不影响正常使用。”刘少文说,“李骞认为曾死过人的房屋就不能住,是一种迷信心理,不值得社会提倡。”

判决构成欺诈退还全部房款

全文6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退房 最新知识
针对隐瞒“凶宅”历史被判退房款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隐瞒“凶宅”历史被判退房款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