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州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一)申请者到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窗口现场办理贷款申请所需谈话笔录并在申请人同意的基础上完成借款合同等材料的预签;现场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或抵押权登记所需的询问笔录并在相关申请材料上签字。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未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申请人原因;审核通过的,作出核准贷款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抵押权预告登记或抵押权登记的申请材料、房地产抵押合同及核准贷款决定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推送(或部门内部流转方式传递)给不动产登记部门。
(三)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及核准贷款决定后,审核未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申请人原因;审核通过的,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或抵押权登记并告知申请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审核决定及登记证明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推送(或部门内部流转方式传递)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登记证明后,发放贷款并告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由受理窗口发放或邮寄给申请人。
二、衢州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柯城区)
柯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荷三路副231号)二楼D厅D07、D10窗口。
三、衢州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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