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破产”逃债及其预防对策
破产是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前提下,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本人的申请作出宣告,并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的制度。破产是伴随着商品经济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在商品经济中的体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少企业因各种原因严重亏损,在竞争中失去生存能力,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审理债务人、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标记、许可权、商业秘密、商业信誉、销售网络等。破产企业往往因管理不严、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其无形资产很容易被忽视,在破产清算时一般只注重对有形财产进行评估,忽视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处理或处理不当。这就要求办案人员要提高素质,擦亮眼睛,科学地界定无形资产的范围,加强和完善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规范地对破产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拍卖和转让,将其所得列入破产财产,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全文4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