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能让员工赔偿培训费吗
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
对培训费赔偿问题具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2款规定,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公司规定“入职先培训,培训要收费”,合法吗?
当然不合法。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但该服务期协议一般针对的是专业技术培训或者特殊资质证书考取培训,且必须是单位与外部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培训协议,缴纳培训培训费用(要有发票的那种),这样的培训在征询劳动者同意后可以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双方培训期间的工资报酬、劳动岗位、培训结束后的服务期限、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承担等等。
3、除此之外,单位一般的岗前培训,上岗培训,或者公司内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交流等都不能因此与劳动者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更不能因此向劳动者收取所谓的培训费用!
4、单位违法收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退还,单位拒不退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举报,也可以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向单位索要。
三、员工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应支付多少数额的违约金?
服务期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同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一,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超过部分无效。
第二,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违约承担违约金时,根据服务期的年限按比例逐年递减,违约金=(专项培训费用总额÷服务年限)×未履行的服务年限。
培训费是和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第三方机构的学费、员工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等,并且是必须是有凭证的,也就是有发票来证明实际支出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培训期间员工的工资不包括在培训费总额范畴内。另外,如员工违反服务期离职时,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单位能让员工赔偿培训费吗?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做出分析,在这方面是有条件限制的。若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公司也不能要求员工就培训费用做出赔偿。另外,对于公司出资培训后,员工在服务期限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以此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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