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定对司法鉴定管理进行了规定,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保密义务以及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司法鉴定的公正、保密和合法进行。
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规定如下:
1.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进行行业主管,并对司法鉴定人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3.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司法鉴定保密规定
根据《司法鉴定保密规定》第三条,司法鉴定保密工作应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司法鉴定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司法鉴定机构负责司法鉴定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保密工作制度,明确司法鉴定保密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制定本机构司法鉴定保密工作规定,并严格执行。因此,司法鉴定保密工作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司法鉴定保密工作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机构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全文5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