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公平性:是否重要?
时间:2023-09-03 09:40:18 1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除了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也可以不经过公证证明。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以所立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为准。因此,只要立遗嘱人在订立公证遗嘱后没有重新订立过遗嘱,并且变更遗嘱的内容,公证遗嘱的效力依然能够得到切实保障。

除公证遗嘱外,其他形式遗嘱也可以不经过公正证明。虽然《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排他的法律效力,但依然明确规定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所立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为准。因此,只要立遗嘱人在订立公证遗嘱后没有重新订立过遗嘱,变更遗嘱的内容,则公证遗嘱的效力依然能够得到切实保障。

遗 嘱 变 更 是 否 影 响 公 证 遗 嘱 的 效 力 ?

遗嘱变更是否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遗嘱中表示的意思表示自始无效的,为无效遗嘱。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形式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遗嘱变更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公证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随时以遗嘱形式立有数份遗嘱,但内容上不能相互抵触,否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随时以遗嘱形式立有数份遗嘱,但内容上不能相互抵触,否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变更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公证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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