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陇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在哪办理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1号(市住建局)窗口
二、陇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陇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
《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6年6月1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2010年11月26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0年6月1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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