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行政复议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第一阶段是受理阶段,包括申请,以行政机关正式受理为标志告一段落;2、从受理到复议决定是第二阶段。行政复议决定必须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或集体讨论通过,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意志,是行政复议的结果。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是什么意思啊
行政复议参加人中的第三人是指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既不依附于申请人,也不依附于被申请人,而是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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