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的概念是什么
时间:2023-06-22 08:35:31 3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法庭辩论是指在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意见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阶段是审判程序的重要阶段,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当事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提出自己的看法,陈述自己的意见,以便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一、法院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关系和不同点?

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审查关于案件的事实和案件的证据的活动。法庭调查的目的是,通过审问被告人,审查、核实证据材料,查明案情的真相,为判决提供事实根据。法庭调查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清事实。法官调查的主要场所是法庭。法庭辩论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双方针对起诉书中的相关事实和法律条例进行辩论的活动。法官在庭审中根据案情的需要,询问双方。然后,再由双方自由发言,相互对抗。在这个过程中,案件中的任何问题都会暴露无遗。

二、民事纠纷案件庭审流程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如下:

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三、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

四、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定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

五、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三、法院开庭流程

法院开庭的具体步骤:

1、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先提交证据,在进行互相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先进行辩论。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辩护人 最新知识
针对法庭辩论的概念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法庭辩论的概念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