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是指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职业技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它们具有几个特性:一是目的性,即有人专职从事此业赖以谋生;二是社会性,即为他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三是规范性,即是合乎法律规范的;四是群体性,一般要求有不少于5000人的从业人员;还有就是要求有稳定性和独特技术性。
一、新职业的界定
新职业是指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职业技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包括:
(一)全新职业: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技术进步和劳动组织方式变革而形成的新的社会群体性工作。
(二)更新职业:原有职业活动内容因技术更新和劳动组织方式变革而发生质的变化的社会群体性工作。
二、新职业申报审核程序
(一)建议。各级各类机关、行业组织(协会)、社会团体、企业、学校可结合实际,向劳动保障部提出新职业建议,并填写《新职业建议书》。
(二)汇总。我部对新职业建议进行登记、汇总、分类。
(三)论证。由职业分类专家从重要性、独特(立)性、规范性、技术性、稳定性等方面对建议职业进行论证、审核。
(四)公示。专家审核结果通过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五)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适时对外发布新职业信息。
三、新职业信息公示和发布的公共服务网络平台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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