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关市就业局
服务对象单位
收费情况不收费
法定期限半年
承诺期限半年
咨询电话0571-8725938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59380
受理窗口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35号玉泉大厦508
受理时间安排即时
设定依据
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06]2号);2、《进一步加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杭劳社就[2006]143号)。
受理条件
1、杭州市区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依法成立,具有职业介绍资质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
2、免费介绍城镇失业人员成功就业;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城镇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
服务指南
申请材料:
1、《杭州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2、录用备案证明资料;3、职业介绍机构资质核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职业介绍补贴申报名册;5、职业介绍机构推荐信回执原件及复印件;6、《援助证、《失业证复印件;7、劳动保障、财政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
办理程序
1、区及以下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须经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送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2、市专业技能人员交流中心、市外来劳动力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做好本中心城镇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补贴的申报工作,送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3、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对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汇总,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后,予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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