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育求子心切,夫妻商议借精生子,美梦成真却破镜难圆,今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借精生子”而致离婚的案件,经法官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方补偿男方2000元,所生儿子由女方抚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小红与小亮于2006年结婚,婚后夫妻之间十分恩爱,但美中不足的是,结婚几年,始终没有生育孩子。夫妻俩再也坐不住了,经检查小亮被确诊为先天性无精症,且不能治愈,夫妇俩生儿育女的希望彻底破灭了。从医院回来后,小红与小亮一下子陷入了不可名状的苦恼之中。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传统思想的重压下,小红的家人建议“借精生子”,开始小亮不同意,但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最终也无可奈何地同意了。于是小红外出打工,半年后,小红满怀喜悦地挺着肚子怀着孕回来了。但是小亮心里却结了个疙瘩,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连妻子也成了别人的,对此始终难以释怀,于是双方感情和心理上都起了很大的变化,尤其在生孩子和抚养孩子过程中,双方矛盾愈来愈深,生气吵架成了家常便饭。
一气之下,小红抱着不满周岁的儿子回了娘家。小红认为夫妻关系维持下去已没有任何意义,于是一纸诉状把小亮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法院在查明情况后,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一场现代版“借精生子”的闹剧在尴尬中就这样草草收场了。
“借精生子”究竟有没有继承权
一对夫妻大学恋爱四年,毕业后即结婚,但婚后才知丈夫不育。两人商议通过借精接受试管婴儿。孩子怀上近5个月,丈夫却意外身亡,临终前却留下遗嘱将财产全都留给父母,不让妻子和腹中胎儿继承。近日,妻子李女士向记者求助,咨询丈夫的遗嘱是否有效。
采访中,李娟(化名)自述,2006年,她和范文(化名)成为大学同窗,毕业后,外地来武汉求学的李娟与本地小伙范文结婚。婚后,两人生活甜蜜,唯一的苦恼就是结婚3年,却一直没有孩子。去年年初,在公婆的催促下,夫妻俩去医院做检查,结果显示,范文没有生育能力。
因太渴望有个孩子,夫妻俩到处打听有无抱养可能,但都没能如愿。去年4月,李娟悄悄跑到武汉市某医院打听借精做试管婴儿的事情,回家后跟丈夫商量。范文本来就觉得对妻子有亏欠,加上这样孩子虽然不是自己的,但起码跟妻子有血缘关系。
夫妻俩达成一致,与公婆商量,结果公婆埋怨儿媳出鬼主意。然而范文不顾家人反对,与妻子一起借精做起了试管婴儿。
怀孕后,非议之声也随之传来,这让范文开始后悔。范文劝李娟将孩子打掉,但遭到了李娟的坚决反对。今年4月,李娟怀孕近5个月时,范文出了车祸,经抢救无效身亡,在临终前他再次和妻子商量打掉孩子,但未得到李娟同意。
因不想将财产留给一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范文定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和10多万元存款都留给自己父母。李娟说,房产虽然挂在丈夫名下,但这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
律师说法
遗嘱无效
多位律师解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在医院有人工授精申请书和协议书,经夫妇两人签字同意的,视同婚生子女。这份遗嘱继承部分内容应该无效。而且房子是夫妻俩婚后购买,因此房子和存款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平均分割后,范文才能将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立遗嘱处理,但由于孩子未成年,范文有将其抚养到18岁的义务,因此,不得剥夺孩子的继承权。而擅自将财产全部给父母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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