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和处理原则
时间:2023-06-26 16:40:19 15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依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抵押的

,抵押合同无效。

2、未依法征用国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而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应认定抵押合同

无效。

3、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期限内未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投资开发利用

土地,而将土地用权进行抵押,且已按规定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记手续,又无

其他违法行为,应认定抵押合同有效。

4、《条例》实施以前,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但无其他违法行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合同有效。

5、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前

,又与第三方就同一土地使用权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的,后一

抵押权人在清偿顺序中的地位优于前一抵押权人。

6、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民主议定

原则;采用欺诈、胁迫其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无效。

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纠案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和公民、法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则。

2、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转移的原则。

3、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兼顾双方利益以及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4、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原则。

一、国有土地划拨证能贷款吗

完全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项,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签订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

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这里要说明的问题是,虽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划拨土地经批准(保留划拨性质不变),是可以抵押登记或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但有些地方管理比较到位和严格,它要求你土地一定要转出让性质,才给予办理抵押或变更登记手续。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国土部门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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