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如何划分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够独立实施一个有效的法律行为的资格。我国法律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1、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2、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
3、不满8周岁的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和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那怕是纯获法律利益的行为,也是无效的。
二、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三、民法典公司是否具有民事权利
民法典规定,公司属于法有组织,法人是属于民事主体之一,所以公司享有民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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