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参保单位如何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用?
杭州企业单位每月按当月全部的职工工资总额(以下简称单位缴费基数)的11.5%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在编制内的职工,由单位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5%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编制外的职工,由单位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1.5%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而在职职工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用于建立个人账户。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取决于实际收入,在60%—300%之间。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省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个人不缴纳。
另外,在职职工每人每月缴纳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用于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其中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免缴。
由此可见,杭州参保单位缴纳职工医保费用主要分为编制内和编制外。在编制内的职工,由单位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5%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编制外的职工,由单位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1.5%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而在职职工是按照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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