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昨天获悉,谢晋名誉权案2月1日下午将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二审。至二审举证截止日,上诉人宋祖德兄弟及其律师均未参加证据交换,也没有提交任何新证据。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富敏荣表示:无论是赖黑客还是赖记者,在本案中都是徒劳的。
一审败诉后,宋祖德兄弟委托律师提起上诉。他们坚持涉案博客是由他人冒名发表文章,与其没有关系,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驳回徐大雯一审诉请。另外,他们还提出追加齐鲁电视台、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华西都市报、新京报等7家媒体作为共同侵权人参加诉讼。
记者了解到,1月20日上午法院组织证据交换,但宋祖德兄弟及其律师没有露面。该日也是举证截止日,他们均没有提供新的证据。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富敏荣表示,综合宋祖德、刘信达的上诉意见,以及其在一审中的答辩意见,可以归纳其主要有二个特点,即一审开庭时赖黑客;二审开庭前赖记者。但无论其如何百般抵赖,其实在本案中都是徒劳的。
在民事上诉状中,宋祖德、刘信达称所谓博客,不乏道听途说,甚至是凭空猜想,在社会上是没有公信度的垃圾信息,从而把侵权责任完全推向媒体报道。
富敏荣认为,这样的观点是非常荒谬的。至今为止,垃圾信息的制造者宋祖德、刘信达从没有在博客中声明或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明他们的博客内容是道听途说、凭空猜想,反而在博客中特别声明称:所说的都是真实的,敢负一切法律责任,转载无需负连带责任。媒体采访不同于法院调查取证,只要客观引用其言论即可,上诉人的赖记者显然缺乏基本的诚实素质。○卢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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