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因工下落不明的能否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1、职工因工下落不明的,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
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适用该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受伤劳动者必须是用人单位的职工;
(二)职工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三)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必须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的;
(四)必须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二、工伤职工因病死亡家属能否享工保
1、无论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是针对员工因工受伤以及受该伤残影响将来要面对的问题所作出的补助,均具有人身专属性。当工伤职工死亡后,享受这两项待遇的主体消亡,那么相关待遇也将不存在。
2、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n(一)故意犯罪的;\n(二)醉酒或者吸毒的;\n(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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