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被查封房屋,形成了出租人与承租人、承租人与债权人的法律关系,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形成的租赁关系不因房屋被查封而归于无效,但租赁房屋因被查封而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得以行使解除权,以维护承租人利益。
对于承租人与债权人的法律关系,则区分承租人的承租行为发生于查封行为的先后而有所不同。如果承租行为发生于查封之前,并且债权人取得房屋权属时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债权人应当继续履行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若承租行为发生于查封之后,则除非债权人自愿履行,否则,租赁合同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租赁权不能对抗法院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若法院查封在前,租赁行为在后,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法院的查封,且相关权利人在合法取得被查封财产的所有权之后,除非其同意,否则原租赁关系不能适用于租赁物新所有权人。
2、承租人损失的赔偿。
法院查封在前,租赁在后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若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物已被查封,则损失应由自己承担,若承租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租赁物已被查封,则损失应由承租人和出租人按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一、租赁的房屋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
1、如果租赁关系成立在先,租赁房屋被法院查封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的房屋,同时根据合同规定索要赔偿。
法院查封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案件判决后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查封的是方式是通过限制房屋产权转移,来达到目的。所以,不会影响房屋的继续使用。
2、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出租人再行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对申请人不发生效力。此时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子,但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关键在于合同约定,无法达成一致时需要到法院起诉。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先查看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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