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审计局关于衢州市本级
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我局2008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08年12月1日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本次调查方式,采用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必要时延伸调查以前年度和相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长(主审):周波
审计组成员:童彩根张伟
附件:一、自查要求和说明;
二、附表6张。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自查要求和有关事项说明:
根据市政府安排和我局2008年度审计计划,为摸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规模和现状,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决定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现自查要求和有关事项作以下说明:
一、调查范围:2007年度,有关事项可以涉及其他年度;
二、调查方式:各行政事业单位自查(六张调查表,电子表格到市审计局网站公告栏下载,地址:sjj.qz.gov.cn)和审计在了解掌握各行政事业单位自查情况基础上作重点抽查相结合;
三、各部门单位应对其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方式:2008年12月10日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印鉴)和电子文档(调查表格式一律按审计部门要求为准,均不得变动)方式报市审计局财政处张伟,邮箱地址:zwas@163.com;详细地址:荷花三路229号,衢州市审计局财政处收。
五、联系方式和人员: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
电话:3074885童彩根张伟
3081253周波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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