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转租业务)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无限期在以后期扣除。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5)适用税率:20%。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
三、财产租赁所得个税的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800为限)-800(费用额)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1-20%)
例如:王强2017年1月份将县城内一处住房出租给他人居住,租期2年,每月租金2000元,房产原值7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损耗扣除比例为30%。可提供实际缴纳出租环节营业税等完税凭证(每月140元)。2月发生漏雨修缮费1800元。王强在3月、4月、5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各是多少?
3月=(2000-140-800-800)*10%=26
4月=(2000-140-200-800)*10%=86
5月=(2000-140-800)*10%=106
法律知识:
1、在确定纳税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所得,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去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提供完税缴款凭征),并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2、在确定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人。如果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人。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问题》(财税[2000]125号)的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场地租赁税怎么交?
根据税收政策规定,出租场地应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营业税税率为5%,以租金收入计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教育费附加率3%,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均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3、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的土地等级税额标准缴税。不同所在地土地等级税额标准不同。
4、印花税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缴税。
5、企业出租的,所得税并入企业所得税一并计算
6、个人出租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扣除800元及相关的税费后缴纳,税率为20%。
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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