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工作表现如何,由谁来评估?
时间:2023-09-09 06:20:16 4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该段内容讲述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相关规定。监护人需要具备资格,且不能有一致同意由没有资格的人担任。经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应承担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未成年人可以有两个以上的监护人,但必须是位于同一顺序的。

可以,但必须确保协商确定的监护人之一具备监护资格。有监护资格的人不能一致同意由没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经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应承担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可以同时有两个以上的监护人,但必须是位于同一顺序的,如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可以一起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成年的兄、姐也可以同时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但祖父母和未成年人的兄、姐不可以同时担任监护人。

未 成 年 人 监 护 人 确 定 : 顺 序 有 何 要 求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按照顺序确定。具体来说,有以下规定:

1. 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父母,那么监护人应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

2. 如果父母已故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监护人应为其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

3. 如果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那么监护人应为未成年人自己。

4. 如果监护人之间有监护权争议,那么由人民法院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的确定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因此,在确定监护人时,应充分考虑其监护能力和道德品质,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得到良好的成长环境。

在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时,应确保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且监护人之间不能存在监护权争议。同时,监护人应承担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并按照顺序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按照顺序确定。因此,在确定监护人时,应充分考虑其监护能力和道德品质,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得到良好的成长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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