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得肺炎可以延迟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当员工在试用期中生病或者其他情况需要请长假的情形下,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暂时中止履行试用期,待员工病愈复工后再继续履行试用期尚未履行完的部分。
一、未约定试用期期限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有什么要求?试用期具体有哪些?
一、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试用期常见的法律问题有:1.试用期期限随意设定;2.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3.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4.试用期随意辞退劳动者;5.试用期工资随意设定。
三、试用期内的员工生病可以解除合同吗
如果试用期的员工生病,在医疗期或病假期限内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全文7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