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保险是否能够赔付?
时间:2023-09-29 05:40:11 20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位员工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单位已为其投保工伤保险。根据规定,工伤保险基金会将承担赔偿责任。若单位未为其投保工伤保险,则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单位既未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会将先行垫付赔偿,之后向单位进行追偿。

员工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若被认定为工伤且单位已为其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会将承担赔偿责任;若单位未为其投保工伤保险,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单位既未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会将先行垫付赔偿,之后向单位进行追偿。

单 位 未 投 保 工 伤 保 险 , 员 工 如 何 维 权 ?

问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分析和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未购买,则参照所有赔偿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给伤者,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偿还。如果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因此,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答案: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员工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未购买,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给伤者,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偿还。如果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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