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时间:2023-05-31 16:32:43 2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以不同方式使用土地(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已付的土地使用费。是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它是规范土地资源利用的手段之一,也是国家财政收入来源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不同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国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支付方式如下: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外商投资企业可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1L将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招标转让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人的报价条件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报价为转让金额;拍卖转让的,以最高竞买人的报价为转让金额金额;协议转让的,转让金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格和云南省规定的有关标准。

企业难以一次性支付转让费用的,可以在转让合同中约定分期支付,或者缩短转让期限,减少转让金额。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向中国政府缴纳土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由场地开发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费、直接支持企业的基础设施)和土地使用费组成。企业可以根据土地使用合同,一次性缴纳场地开发费,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也可以综合计算,逐年缴纳场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场地开发费或者一次性自行开发的,设立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交土地使用费,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投资发展云南省鼓励类产业或者兴办教育、文化等非营利性项目,卫生、科研、一次性缴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免收土地使用费。

中国企业事业单位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外商设立合资、合作企业的,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即中国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缴纳转让费,否则中国企事业单位应缴纳场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以国有土地租赁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每年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年租金(土地收益基金)。

全文7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新时间:2023-10-21 16:16:24
查看转让合同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转让合同 最新知识
针对土地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土地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