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权冻结私人账户财产。具体流程:法院收到诉讼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并完善担保手续后或者受到当事人强制执行申请,查明被保全人或被执行人有私人财产账户,向该账户所在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该金融机构收到后,应协助该款在规定时间内不被使用。
一、法院查封啥意思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清点,加贴人民法院的封条,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二、银行卡被法院冻结该怎么办
当事人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情形,如果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冻结账户到底是否会通知本人
如果法院冻结账户的,会通知本人。人民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时,会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如果需要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法院还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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