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冻结个人账户每个银行都冻结么
法院冻结个人账户一般不会每个银行都冻结,但是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就会冻结名下其他的银行卡。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的财产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表现有两种情形:
1.只有一个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履行义务的,全部冻结。余额超过诉讼标的的,按照诉讼标的金额冻结,其余部分不属于冻结范围,被告可以交易。
2.有多个银行账户的,按照余额从多到少依次冻结,直到诉讼标的。总余额不足的,冻结所有账户。总余额多于诉讼标的的,以标的为准,剩余存款被告可交易。
二、法院冻结个人银行卡最长多长时间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的期限一般不可以超过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查封或者扣押被执行人的动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查封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冻结账户能否转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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