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履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但法律有特别规定时则除外。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未履行行政职责,他人代为履行可实现相同目的。行政机关可代替履行或委托第三人代替履行,但代履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将向义务当事人收取代履行费用,包括恢复原状、强制性拆除、排除障碍等。
代履行费用根据合理成本计算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若法律有特别规定,则除外。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未履行行政职责,他人代为履行可实现相同目的。行政机关可代替履行或委托第三人代替履行。然而,代履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将向义务当事人收取代履行费用。这些义务包括恢复原状、强制性拆除、排除障碍等。
代履行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代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履行的措施。而根据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代履行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的原则计算,由当事人承担。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代履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代履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但法律有特别规定则除外。行政机关可代替履行或委托第三人代替履行,但代履行过程中需向义务当事人收取费用。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代履行或委托第三人代履行的措施,且代履行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的原则计算,由当事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全文7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