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通过作为或不作为,阻碍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对其事实主张的证明,导致负有证明责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能不能证明其主张之事实而承担举证不能之后果。
对离婚案件中的家庭暴力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只要提出自己受到家庭暴力的主张即可,由施暴者针对自己的反驳主张,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暴力行为,而对方的暴力损害后果不是由自己造成。这样,也避免了受害方在挨打以后,还要忍着心理和身体上的痛苦,到处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从而更有利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虽然发生在家庭内部,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家庭的小舟遭受暴力的打击,则会动摇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的基础,综合以上论述,现行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并不利于真正保护离婚案件中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可使真正实施家庭暴力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既可以减少和预防家庭暴力的案发率,又能减少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家庭凶杀案及其他潜在的犯罪,有利于家庭的团结,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从长远来看,也教育人民改变传统的观念,明白家庭暴力不是私人之间的家务事,而是非法的、甚至犯罪的行为,其危害性已经超越了被害人的家庭,对整个社会产生了危害后果,最终受到应由的惩罚,提高了人民的法制意识,更有利于国家精神文明的建设。因此,笔者认为,在新的立法中,可以对离婚案件中的家庭暴力举证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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