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债主手里抢夺撕毁欠条想赖账法院判决抢夺欠条构成抢夺罪
时间:2023-06-06 20:31:49 45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抢夺欠条是犯罪吗?浙江省安吉县24岁的青年童旦因为从债主手中抢夺并撕毁了自己的欠条,而构成了抢夺罪被法院判刑。

2002年,安吉县孝丰镇人童旦向王某借款1.7万元,并打了一张书面欠条,此后,王某多次讨要,童旦一直没有归还。2004年5月,当王某再次催讨欠款时,童旦便叫来邵黎庆和段建成,商量从王某手中抢回欠条就此赖账。

到约定的地点见面后,童旦提出要看看欠条,毫无戒备的王某刚拿出欠条便被段建成一把抢走,并交给童旦。此后,邵黎庆和段建成挡住王某,童旦则随手把欠条撕碎。

在三人扬长而去之后,王某将撕碎的欠条一一拼贴起来,所幸除了出具欠条的时间被损毁外,其他内容均保持完整。这张拼贴而成的欠条便成了童旦与王某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唯一凭证。案发后,童旦付清了拖欠王某的钱款,了结了双方之间的债务。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童旦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乘人不备、公然夺取的手段,抢夺数额巨大的债权凭证并毁损,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

被童旦撕碎的欠条经拼贴后内容完好无损,仍可以作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因此,三人的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案发后童旦等三人又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最后以抢夺罪判处童旦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帮助抢夺欠条的邵黎庆和段建成也构成了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分别被处罚金2000元。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欠条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新时间:2024-01-15 14:45:19
查看欠条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欠条 最新知识
针对从债主手里抢夺撕毁欠条想赖账法院判决抢夺欠条构成抢夺罪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从债主手里抢夺撕毁欠条想赖账法院判决抢夺欠条构成抢夺罪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