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杀人犯是未成年人,监护人需要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承担民事赔偿有利于减轻或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2、杀人犯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亲属不承担法定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可以主动为其承担民事赔偿,有利于减轻或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相关法律: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只是原则规定,具体情况更重要。关于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有关规定如下:1。丧葬费。(根据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死亡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受到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寻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若干问题》确定题目的解释。交通费,食宿费等。(考虑死者家属的实际合理支出)
杀人犯家属多久能见人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看守所都要求在刑事案件判决生效之后才能允许家属会见。在法院审判之前家属均是无法见面的,在审判时如果到庭那么也不能交流的,只有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依法会见这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可以临时离所探视病危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人犯不准探视,探视的应当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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