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赠与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对于婚内赠与财产离婚的分割,要根据财产的权属具体讨论。如果明确其中一方为受赠人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赠与夫妻两人的,或婚后没有特别说明赠与哪一方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内财产赠与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婚内财产赠与协议只要是赠与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只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离婚时赠与财产是否可以要回
离婚时赠与的财产是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给予,所以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回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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