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父母赠与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婚内父母赠与的财产,如果未明确约定赠与夫妻一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约定赠与夫妻一方的,则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了怎么分婚内被赠与的房产
已婚儿子获父母转让房产离婚后女方要求一半房产
在儿子婚后,父亲将一处房屋转让给他。儿子离婚之时,为了房子离婚官司打足两年半。有关房屋转让的两份文书互相“打架”,分手夫妻就房产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争执不休。经一审、二审、再审,案件才尘埃落定。日前,广州中院厘清了复杂的关系,作出终审判决,妻子分得房产1/4,丈夫分得3/4。
罗女士与冯先生于1997年1月结婚。2001年9月,冯先生的父母以儿子住房困难为由,将房屋转为冯先生所有。在2007年,罗女士生下小女儿后,她与冯先生的夫妻关系日益恶化。2011年,罗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夫妻各自抚养一个女儿,此前冯先生父母赠予的房屋,因为是冯先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因此两人应各使用一半房屋。冯先生表示同意离婚,对抚养问题亦不存在异议。但在房产问题上,冯先生称,他要抚养、照顾父母,直到父母百年后,房屋才算归他。因此,不同意罗女士占有一半房产,只同意她在房屋里住三年。
三、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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