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全体业主并不都需要签合同。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其中包括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此外,业主委员会还需要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全体业主并不都需要签合同。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其中包括: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是 否 需 要 全 体 业 主 签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订立,并在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经全体业主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因此,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需要全体业主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全体业主并不都需要签合同,但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需要全体业主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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