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首先,见证人一定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相应的见证能力;不能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订立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是什么
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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