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办理户口迁出,迁出地不需要迁入地户主户口本,需要迁入地同意接收的证明。
一、户口迁移的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
当事人应根据户口接收方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填写,在跨省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户口准迁证上的迁入地址填写该项。户口迁移流程:1.首先需要迁入地区的派出所,提供房产证明、工作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及复印件,办理迁入登记。2.其次你的迁入登记,在迁入地区的公安局户籍科,开具准迁证。3.最后拿着准迁证,在迁出地派出所盖章,填表。
二、户口迁出后再迁回要什么手续
户口迁出原籍可以再落回去。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由原籍拟迁入户的户主开具同意接收证明,带齐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拟迁入户的户主同意证明、拟迁入户的户主户口本、迁入申请书即可办理原籍迁回,公安机关会收取工本费。
三、迁户口先去迁入地还是先去迁出地
先去迁入地开准迁证明。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公民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签发户口准迁证。(二)公民应当持户口准迁证向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户口迁出登记并出具户口迁移证。(三)公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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