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领导干部的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时开始计算。在试用期间,领导干部应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领导干部的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时开始计算。按干部管理权限,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发出试用任职通知前一个月办理备案手续。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的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了解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干 部 任 职 试 用 期 考 核 内 容 与 原 则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试用资格。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惩处和教育,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因此,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试用期内的表现、工作成果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以全面评估干部是否符合任职要求。同时,应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惩处和教育,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领导干部的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时开始计算。在试用期间,领导干部应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对其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惩处和教育,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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